中国网财经4月15日讯 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3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南城县建洪中药饮片厂因生产销售劣药“茜草”、星期六左眼跳“沙苑子”被罚没款共计45963.2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该企业因生产销售劣药“沙苑子”被违法所得782元,并处罚款2396.4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178.4元;因生产销售劣药“茜草”被违法所得4089元,并处罚款12304.8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6393.8元;因生产销售劣药“茜草”被违法所得6588.3元,并处罚款19802.7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6391元。匈牙利旅游多钱http://www.uzai.com/tourbook/2xo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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