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曹凤芹)日前,食药监局下发通知,将黄连滴耳液等50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品种目录》(第二批)。2013年初,省食药监局曾将二至调经颗粒等30个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第一批)。至此,山东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达到了80种。
通知要求,目录所列制剂品种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调制使用。制剂调出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制剂室管理,确保制剂质量。
同时,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目录中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收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要及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相关制剂开展再评价,根据再评价情况及时调整目录,在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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