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泽天高考成绩近日,山西省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近日,《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山西省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办法》共6章32条,包括总则、整合优化、服务提升、支持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是山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总结,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工作提供了保障。
据悉,该《办法》用法规制度固化深化一体化实践,用体制机制变革激发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内生动力。从解决基层医疗资源匮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关键问题入手,为县域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健康服务的现实需要。
《办法》明确,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岗位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医疗收入等组成。省人民应当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建立乡村医生收入和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
《办法》第二十四条,由省人民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县(市、区)人民在核算补助经费时,服务人口不足800人的,按照800人补助标准核定并补足。
《办法》明确提出,县(市、区)人民应当整合辖区内举办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含撤并乡镇后保留的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县级医疗集团。
《办法》中许多条款都具有创制性,如县级医疗集团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行政、人员、资金、绩效、业务、药械“六统一”管理,明确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制度。
同时,《办法》可进一步构建县医疗集团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和高效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进一步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办法》明确,城市医院应当采取组建医联体、人才共享、技术支持、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组织培训等方式,帮助县级医疗集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省级专科联盟应当以分级诊疗病种诊治和县域医学中心、医疗救治中心建设等为重点,采取专科共建、手术示教、业务培训等措施,带动县级医疗集团提升服务能力。
县级医疗集团应当制定县级医疗集团内部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县级医疗集团内部和县域向外转诊规范,建立双向转诊平台,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优化转诊服务流程。
制定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建立慢性病县乡村管理制度,提供筛查、诊断、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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