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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文件对中药饮片包装及标签作出明确

类别:中药法规 日期:2017-9-27 17:24:51 人气: 来源:

  10月31日电(记者巩志宏)为了规范中药饮片购销秩序,防止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文件对中药饮片包装及标签进行,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使用规范材质包装,且包装量最多不得超过1千克。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骁悍介绍说,中药饮片以次充好、使假现象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中药饮片长期以来都是麻袋、编织袋包装,容易造假,出了问题也不容易找到“上家”,不仅增大了监管工作难度,也给群众用药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此次出台的要求,中药饮片包装材料必须使用无毒、无害、透明并符合食用标准的塑料材质包装,中药饮片的包装量最多不得超过1千克。从饮片生产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其标签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必须注明批准文号。从饮片批发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其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经营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分装日期,并有质量合格的标志。从饮片生产企业购进再分装批发的中药饮片,其标签还须标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

  同时,还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从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具有符合的包装及标签的饮片,同时上网核查业务员的资质,并相应的证明和票据等。

  据介绍,此从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之前采购的中药饮片可继续销售至使用完为止,但时间不得超过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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