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24日,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到我县开展为期4天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2014年1月1日以来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这是自2015年6月1日起,除国家的品和第一类药品外,取消原制定的药品价格的首次专项检查。
市价检首先介绍现行药品价格政策、检查要求,并就此次药品价格检查提出要求,一是严格执法,做到廉洁自律,执法,依案,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加强与医疗系统、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工作。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借助“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鼓励社会共同参与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四是对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技能培训,采取检查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价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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